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章 注释 (第4/12页)
指预言凶吉的隐语,“纬”是通晓儒家学说的方士附会儒家经典的衍生学说。 [15]笏板:官员朝见皇帝时拿在手中的长条形手板,用玉、竹或者象牙制成。用来记录皇帝的意见和自己要奏报的内容。 [16]北庭都护:武则天时期设置的军政机构,管理西域。与安西都护府以天山为界,山北为北庭都护府范围。治所在庭州。辖区内的游牧民族主要有突骑施等。 [17]突骑施汗国:公元八世纪中,阿史那突厥衰微后的异姓突厥汗国,活动地点在原来的唐朝蒙池都护府领域。突骑施汗国得到唐朝中央政府的承认,历代可汗受册封,是唐中央政权下的边疆民族自治政权。开元二十一年到二十四年前后,突骑施与唐军有一系列比较激烈的军事冲突,张九龄曾经作为宰相起草过一批关于这次冲突的文书。唐朝联合崛起中的阿拉伯帝国对突骑施东西夹击,突骑施汗国在这场战争失败后不久灭亡。(薛宗正《突骑施汗国的兴亡》) [18]通衢大道:通往四面八方的大路。 [19]留后:节度使不在治所时,代理节度使行使权力的职位。 [20]尚书左仆射、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尚书省是三省之一,负责行政工作。尚书省的最高长官是尚书令,也就是宰相。(《唐六典》卷一)唐太宗之后,不设尚书令(一种说法是由于唐太宗登基前做过尚书令,于是后来者为避讳便空悬尚书令一职),所以尚书省的副长官尚书左、右丞(又称左、右仆射)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开府仪同三司,唐代的职官称谓中一般包含职事官、散官、勋官和爵号四个部分。职事官是官员具体的职务,代表权力。散官用来确定官员的官阶,代表地位。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