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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第4/4页)
的是有天赋,只要认真学,连法语歌都会唱了。 住在巴黎,她一个星期会做三次饭,中餐,翻来覆去做那几个北京菜,吃腻了,再和校友去巴黎街头找隐秘的小店尝尝鲜,试试水。 好的,记下位置,差的,直接付钱走人。 那位华裔叫连哲,整日顶上梳着一个丸子,两侧却剃着板寸,留着一撮小胡子。施越说他这样,真像个搞艺术的。连哲吃着施越做的饭菜,跟她说,他这可不是什么用外貌标榜自己,纯属是喜欢这样。 大概是发现施越翻来覆去就这几个菜,偶有一次他问能不能换几个。 施越当时用法语告诉他,“爱吃不吃。” 不过自那后,施越也开始尝试学新菜。倒不是为了连哲,她偶尔叫他吃饭,也只是因为一个人吃不完,而学做新菜,也是因为真的吃够了。 … 宋婉蓉最近身体差了,突然这样,程毅也就没心思想别的了,跑老宅也跑的勤快。 有一次送补品过去,程汐也在,老人睡下后,她拉他去了院子里说话。 “你最近忙什么呢?” 程毅踢踢院子里的石头,“西安的项目,出了两趟差。” 不知是不是程汐的错觉,她觉得程毅改变了,有时候给他打电话,也不会打不通或者半途就被按掉,连废话都愿跟她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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