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时空逆流_第壹六九章 国联决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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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壹六九章 国联决议 (第7/18页)

由国家党的外务大臣约翰?西蒙子爵这时开口说:「假若大家都赞成国联託管,那么接下来的麻烦就是适法性的问题,我们该用哪一条国联规约呢?对于非主权国的王氏集团,我们又该怎么定位呢?还有託管不可能永远,这些佔领地未来该如何处理呢?是自决独立?还是归给某个国家治理?」他说完这些实质性问题,内阁大臣们又开始头痛了起来,因为法规的适用性的确关係到英国的直接利益。

    尤其这些大臣再怎么是外交白痴也很清楚,一旦英国赞同这些佔领地由国联託管,那代表着这些地区将有机会秉持着1918年1月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提出十四点和平原则当中的「民族自决原则」进行最后归属的公民复决。毕竟国际联盟託管地是指根据1919年6月28日签订的《国际联盟规约》的第22条而成立的一些区域。而这条规约就是英法等一战战胜国利用威尔逊的民族自决原则、公正解决殖民地问题等主张包装出来,目的在于支解敌对地同盟国殖民地与保护国时,有名正言顺的依据。虽然当时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承诺只在欧洲范围内,实行民族自决权。但后来这条规约几乎遍及全球战败国的领地与殖民地,难道只准英法放火的引用,不准王家点灯的落实吗?

    即使英国想用国际联盟直属託管的理由来新创法条也不可行,因为直属託管也有前例可循。例如国联本身曾直接管治萨尔15年,后来仍经该地区全民公决回归德国。即使目前国联还直接管辖治理着德国和波兰争议的但泽自由市,但在座的每一位都知道,最终仍会有「最后解决方案」,而非永久託管。(事实上,但泽自由市的託管时间由1920年11月15日至1939年9月1日止,一开始是与波兰为关税同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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