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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视危厄如同无物 (第2/16页)
这样的人,哪怕是到了末路穷途,哪怕已经放弃了和强敌正面对战,刀意流失得甚多,但他是这么容易就被杀死的么?怎么可能?真是件荒唐可笑,简直让人无法理解的诡异之事! 而且最最夸张的是,杀人者并非别人,还是耶律望天这么一个无有任何修为能力,一具可怜兮兮的皮包骨头,枯瘦嶙峋,光是看着就感觉没几天好活的瘦病鬼? 这样的家伙,手里面拿着一架弓弩,就可以随意的打杀一个堂堂正正的五阶脱俗境大圆满刀修? 这件事情未免有些太过于荒唐了点吧! 蓝袍剑客苍参这会儿才算是刚刚抵达此地,他匆匆顺着顾家姐妹花的指引,一路来到了密室,之所以会晚到这么点时间,是因为听了老魏的言语,真正的强者都是选择后来居上,只有后一个登场的,方能尽显一个“大高手”的英雄气场。 苍山头号纨绔苍参被魏颉的口才打动,这才同意让姓魏的出这个风头,让魏颉先一步杀入此地,等到杀得差不多了,姓苍的才选择一个超级合适完美的时机,闪亮登场,装出一派“拯救好兄弟于水火之中”的架势,和好兄弟一起对战敌人,一同捞取这份战果。 因为来得太晚了,故而蓝袍剑客对大刀客宁彪的实力不甚了解,不知道那个此刻躺倒在血泊里面的家伙究竟有多么强的硬实力。 但魏颉不一样。 魏颉是和这位号称丧门神的持刀汉子实打实打过一架的,他非常清楚此人有多少斤两,刀法有多少水平,内力有多么丰沛。 不弱,决计不弱! 且远远要强于之前自己在落雁塔内意外遇到的那个叫做霍元窠的汉子。 即使宁彪孑然一身,并无品质极高的银霜铠甲护身,也没用那柄可排进天下十大名刀第三的镇三山,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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