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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7 (第3/4页)
还是想法子逃走要紧。 他一刻都等不得了。 因为他想爹,想娘,想弟弟和meimei,他还要教弟弟说话呢;他还要跟爹学习,将来要接管小方氏;他还要参加织锦大会,在会上露个脸儿,巧儿表姐说她六岁就参加织锦大会了呢…… 总之他忙得很,有许多“大事”,没工夫耗在这。 他必须马上立即出去,没工夫陪他们玩了。 小孩子想到做到,并不管后果。 他想的也不复杂,就是干倒看守他的人,逃出去。 他能凭借的,只有头上那根木簪子。 那木簪是铁木制的,坚硬非常。 这是方初的主意,想着小孩子不宜佩戴利器,可若遇见危险,纵然年龄小,也不能任人宰割不是,于是为儿子制了这根簪子,让他紧急情况下防身用。他被掳后,身上衣裳、项圈、玉佩等值钱物全部被扒个精光,唯有这根簪子留了下来,眼下就派上用场了。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又说“无知者无畏”。 当这天中午高壮汉子进来送饭时,方无适就发作了,也不选个时机,等那个矮胖汉子来送饭时再动手,毕竟那人看上去要弱些。 突然发作的优势就是毫无征兆、防不胜防。 高壮汉子端了两碗进来,一碗饭,一碗菜,菜里面有鸡rou,可见他们对方无适是很重视的,改善了他的伙食。 当他弯腰放碗的时候,方无适右手一扬,将握在手中的铁木簪子迅速扎进他的眼窝。眼窝柔软,方无适是个小孩子且手脚都用铁链锁着,汉子根本不曾防备,于是生生被扎进脑海深处。 一声惨叫在密室内响起。 小孩子做事不管不顾,这是缺点,然这缺点在眼下却成了许多老手都不具备的优点。 方无适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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