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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名家(1) (第5/5页)
西,就是对于“实”有所肯定。它对于“名”无所分析。这两句都是现在所谓的“综合命题”,都可以是假命题。它们都在经验中有其基础;因此它们的真理只能是或然的,不能是必然的。在经验中,大东西、小东西都相对的大、相对的小。再引《庄子》的话说:“因而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庄子·秋水》) 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际经验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什么是最小的实际事物。但是我们能够独立于经验,即离开经验,说:它外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无外”);它内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无内”)。“至大”与“至小”,像这样下定义,就都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像这样再分析“大一”、“小一”这些“名”,惠施就得到了什么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从这个概念的观点看,他看出实际的具体事物的性质、差别都是相对的、可变的。 一旦理解了惠施的这种立场,我们就可以看出,《庄子》中所说的惠施“十事”,虽然向来认为是悖论,其实一点也不是悖论。除开第一事以外,它们都是以例表明事物的相对性,所说的可以叫做相对论。我们且来一事一事地研究。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这是说,大、小之为大、小,只是相对的。没有厚度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厚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小”。可是,几何学中理想的“面”,虽然无厚,却同时可以很长很宽。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大”。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也是说,高低之为高低,只是相对的。“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是说,实际世界中一世事物都是可变的,都是在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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