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_第28章 儒家的形上学(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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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儒家的形上学(1) (第2/5页)

以“坚”为坚之类的共相,因为正是这个“坚”的共相使物质世界具体的物成为坚的。在《易传》的术语中,使坚物成为坚者可以称为坚之道。这个“坚之道”,可以与各个物体的坚分离,构成一个可名的形上学原理。

    有许多这样的“道”,如君道、臣道、父道、子道。它们是君、臣、父、子所应该成为者。每一类的道各以一个名表示,每个人都应该合乎理想地依照这些不同的名来行动。我们在此看出了孔子的正名学说。这个学说当初在孔子那里只不过是伦理的学说,现在在《易传》里就变成又是形上学的学说了。

    我们已经知道,《易》本来是占卜的书。用摆弄蓍草的方法得到某卦某爻,再从《易》里查出它的卦辞、爻辞,据说可以知道所卜的吉凶。所以这些卦辞、爻辞可以应用于实际生活的各种不同的特殊情况。《易传》的作者们由这种程序而悟到公式。从这个观点来看《易》,他们认为卦辞、爻辞都是公式,每个公式代表一种或多种道,也就是一种或多种共相原理。全部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的卦辞、爻辞,因而被认为代表了宇宙中所有的道。

    卦、爻,都被看做这些共相的道的图像。《易传》的《系辞传下》说:“易者,象也。”这样的象,如符合逻辑中所谓的“变项”。变项的作用,是代替一类或若干类具体事物。一个事物,按某种条件归入某类,就可以代入含有某变项的公式;这就是说,它可以代入某卦、某爻的卦辞、爻辞,这些卦、爻都是象。这个公式代表着这类事物应该遵循的道。从占卜的观点看,遵之则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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