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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第110节 (第7/12页)
一个月,她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留在这如此长的时间,必须要想办法让这个狗屁节日早点结束才行。 偏这种靠天意开始的节日,靠人力实在难以扭转,只能把主意打到那些不是人的生物上。好在打鬃二字,打的就刚好不是人,而是马。马这个东西,薛凌也再熟悉不过了。 天地生物,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而马,要被很多动物吃,草原上凶狠一点的,都不挑食,狼就不用说了。只要那味道一出现,方圆五里,连个马蹄印都难以瞧着。 想当初扛着那狼皮子久一点,身下坐骑就开始不那么听话。被人训过的军马尚且如此,何况是野马。打鬃节是靠着野马群进行的,只要想办法把鲜卑圈起来的野马群驱散,这个节自然就能早点结束。 反正石亓那边还要装装样子博取拓跋铣信任,薛凌闲着也是闲着,便出了王都,到处找狼。普通的狼都不太行,得找一只头狼。那味道,才能激的马群躁动,只顾撒开蹄子逃命。胡人爱马如命,并不会大规模杀伤来强留。能驱散几个是几个,总是能早些回京的。 石亓自那天一别,总算又等到了薛凌,只是又换了一副面孔。脸上皮肤不知涂了什么,蜡黄如晒干了尸体。嘴边一圈胡子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根本没搭理,长长的纠结成一团,怕是喝水都得先撩开。他不知薛凌这几日去做了什么,瞧着这幅模样好笑,然姑娘眼里尽是疲惫,倒叫他也笑不出来。 二人相见,还是在薛凌设计结识尔朱硕的那家胡人青楼。此地和京中烟花之地一般无二,只要花了银子,老板就不问来路,且石亓来这,不会惹人怀疑,实属一个好所在。她老早交代了石亓日日来这吃吃喝喝,自己若有需要,就会来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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